关于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
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部)、研究所、中心:
按照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省教科规办[2019]5号),从即日起启动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2020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
3.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结合申报者的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要求申报的课题是直接服务教育教学一线工作且着眼解决省级层面乃至更宽广层面的研究课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不支持单纯以出版著作、译作为目标或以职称评审为目的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
4.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一式6份(同时提供电子稿),A4纸打印后用A3纸双面复印,左侧中缝 装订。要填写《专家盲审表》用于网络盲评(《专家盲审表》 只需提供电子稿)。各学院(教学部)、研究所、中心要提供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统一上报科研处。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把关。
(1)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持人不得再申报新课题;
(3)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第一、第二参加人不能作为负责人以相同或相近的内容申报;
(4)已在其他厅局级机构或省级、国家级机构或学术组织承担在研教育类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6.此次重点课题推荐申报的名额为16项。一是,从在研的校级教改课题并符合本通知要求的项目中选取,拟申报的须按照本通知要求重新组织申报材料,择优推荐。二是,从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新申报的课题中择优推荐。
请符合条件和要求的教师和有关人员积极申报。
7.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
8.有关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材料请到校园网“教学科研→科研管理→资料下载”中下载。
材料报送地址:正德楼409室
联系人:陈秀娟
电子邮件:jianqiaokeyanchu@163.com
金年会至上
2019年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