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0 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现启动2020年度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类别
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两类。一般研究项目我校有7个核定名额,重点委托项目我校有2个推荐名额。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部署,探索疫情防控期间高等教育领域有效应对策略,解决在线教育教学面临的新问题,特设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以下简称“疫情专项”),疫情专项列为本年度重点委托项目,我校有2个推荐名额。
重点委托项目立项范围参考《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和《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附件1-2)。
(二)申报要求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1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重点委托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5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疫情专项实行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学校在职一线教师,近3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能力。项目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限报一个项目。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的申报。
(三)推荐原则
我校将严格按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金年会至上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细则》(哈剑院发﹝2019﹞69号)进行审定和推荐,优先支持已经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从中择优推荐。
(四)申报材料
1.立项申报书(附件1-6)纸质版一式3份并电子版,项目类别标明“一般研究项目”、“重点委托项目”、“疫情专项”。
2.填写“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1份并电子版。
注意,申报资格、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的真实性等由各单位(部门)负责审核,高教所对所报材料真实情况进行抽查审核,若发现材料有虚假情况,取消申报资格,并全校通报批评。以上材料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高教所。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自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2017年度备案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即废止。
(二)结题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由学校全权负责,结题材料(研究报告1万字以上、相关论文2篇等)审核并公示后报省厅备案。项目调整相关事宜参照《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办理。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工作省厅负责组织完成。重点委托项目申请结题基本要求如下:
1.如期获得申报书中的预期研究成果。
2.《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第八版)》收录期刊发表相关论文2篇,或研究成果被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部采纳应用(其中之一采纳即可),须标注课题名称及编号。
3.项目主持人原则上须有排名第一的成果,项目组其他成员须有相关研究成果,名次不限。
4.项目研究报告字数不低于2万字,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20%(检测系统不作安排)。
(三)结题材料
1.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7、1-8),纸质版一式1份并电子版。
2.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9))一式1份并电子版。
3.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11)、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一般研究项目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并电子版,重点委托项目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只需电子版。
5.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10)纸质版一式一份并电子版。
结项材料可以根据教师自身完成情况随时上报。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秀娟 联系电话:0451-86615639
地址:正德楼 409室 电子邮箱:jianqiaokeyanchu @163.com
科研处(高教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