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校歌是体现办学理念、大学精神和学校特色的重要载体,是校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通过,我校校歌《理想的殿堂》已于日前正式发布。为在全校师生员工中传唱推广校歌,弘扬剑桥精神,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的爱校荣校情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凝聚力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集体教唱学唱
请各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及时组织师生员工进行学唱,于附件下载校歌,向师生印发歌词歌谱,做到人人会唱、人人乐唱。
二、开展传唱推广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要将传唱校歌作为一个重要内容纳入党团日活动、主题班会以及有关庆典、文艺表演等集体活动中,利用各种机会传唱推广校歌。学校将在每年的开学典礼、毕业典礼、军训歌咏比赛、校庆典礼等大型活动上举行集体唱校歌活动。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大学生“唱响校歌”比赛等活动。
三、加强校歌宣传工作
学校要利用官微、视频号、网络、宣传栏等校园媒体和宣传阵地推进校歌的宣传工作。官网及微信平台在醒目位置贴挂校歌,便于广大师生员工、校友听唱和下载使用。
四、关于校歌的使用说明
校歌自发布之日起,著作权归学校所有。各部门和个人使用校歌应以学校发布的统一版本为标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歌词歌谱。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校歌的传唱推广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以传唱推广校歌为契机,引导师生员工践行传承学校精神,同心同德,凝心聚力,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22年7月6日